阿尔萨斯特级酒庄
产区划分
这些特殊的地块,在葡萄酒生产的历史进程中拥有不了不可取代的核心作用,多次被国家法定产区命名和质量管理委员会在委员会会议上提议进行严格的地块划分。因此,从1975年到2007年,51个阿尔萨斯特级酒庄产区,再次细被划分为3到80公顷不等的地块。
阿尔萨斯产区51个特级酒庄葡萄酒产区
为采取保护措施,51个地块的名称于2011年10月提交。每个地块还被授予自己的原产地命名保护(相当于欧洲的AOC)。今天,阿尔萨斯产区拥有51个特级酒庄葡萄酒产区。
新的法规包括对这 51 个地块的地理区域的边界划定,并强调了形成特定风土的自然和人为因素,以及有关葡萄酒品质和特征的信息。
葡萄酒产区最严格的生产规定
2011年的法规对葡萄藤的管理、葡萄酒的酿造、葡萄园的产量以及葡萄采摘等的方方面面给出了具体规定……
但早在2001年,1月24日开始实施的法令,就旨在让葡萄酒集团更多地参与其特定地块的管理。
通过这种方式,当地管理部门允许特级酒庄酿酒师和种植者们共同努力,以提高该地区葡萄酒的品质和更完全的展现当地的风土特点。目前这种灵活性使他们能够做出一些有利于酿酒业发展的选择。
因此,新的法规规定了为索真堡、贝海姆-爱腾堡和卡弗科夫特级酒庄法定产区修正的法规.
产量
阿尔萨斯特级酒庄葡萄园的任何葡萄品种的基本产量不得高于55百升/公顷。
葡萄品种
在特级酒庄葡萄园通常被允许种植的四个品质优异的葡萄品种:雷司令,麝香,灰比诺以及琼瑶浆。但是有3个例外:卡弗科夫以及贝海姆-爱腾堡允许混酿,索真堡允许采用西万尼葡萄。
葡萄酒的酒标
51个特级酒庄产区的葡萄酒必须在酒标上标明:葡萄园名称、采摘年份以及葡萄品种(除非是混酿葡萄酒)。晚采摘葡萄酒和逐粒精选贵腐葡萄酒,也可以在阿尔萨斯特级酒庄葡萄酒的酒标上标注。
葡萄园与的风土关系
随着越来越严格的监管标准的实施,监管机制的稳定变化,其目标只有一个:在高品质的葡萄酒中,完美的展现独特而又意义非凡的卓越风土,滋养历史的记忆和每个特级酒庄产区的特定旋律。
从9世纪开始,人们首次提出阿尔萨斯特级酒庄葡萄酒的概念。拥有丰富专业知识和经验的葡萄种植者与酿酒师们,在拥有独特微气候和非凡土壤成分的斜坡上勤恳劳作。 今天,根据严格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标准,划分出51个有着多样化,碎片化土壤类型的特级酒庄葡萄酒产区。阿尔萨斯特级酒庄葡萄酒,占阿尔萨斯葡萄酒总产量的4%。